关于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部门(单位)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建立依法决策、科学管理、民主监督的工作制度机制,不断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,全面推进依法治教、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,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经学校党委研究,决定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,其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。
一、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王爱华、汤 健
常务副组长:龚 辉
副组长:钱庆生、李 勤、骆最勇、于立群、汪 红、
张仁俊、何 滨、杨家兴、李光和
成 员: 陈 鹰、姚 楠、杨慧颖、赵 霖、李晓平、
李江波、周 青、刘 琳、罗文金、林 瑶、
张 涤、余 萍、殷明俊、罗之军、张 杰、
黄伟春、王巧星、赵 勇、程守艳、邓咏梅、
李雪芬、陈妤茜、李唯实
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宣传部,由何滨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二、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依法治校的方针政策,制定学校依法治校的长远规划,从整体上推进依法治校,促进学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发展;
(二)对学校拟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,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合法,研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、运行有力的依法治校规章制度体系;
(三)安排部署宣传与教育工作,研究建立健全长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,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员工宣传依法治校理念,形成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;
(四)对学校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合法性评价,对学校特别重大工作事项的推进配备专业法律顾问进行指导与跟踪,确保依法依规,防范法律风险;
(五)其他依法治校工作。